筷子三千年读后感怎么写?

山里向茶 2023-02-14 16:04 编辑:admin 200阅读

中国很早就已经使用餐具,用勺子的历史大概有8000年,用叉子的历史约4000年,用筷子的时间上限还不确定,但至少已有3000年历史,餐叉直到战国时仍在用,河南洛阳的战国墓葬曾出土捆成一捆的51枚餐叉。战国以后,餐叉可能被淘汰了,记载和实物较少出现。勺子和筷子在先秦时的分工很明确,勺子用来吃饭,筷子用来吃羹里头的菜。

筷子在先秦时代称为梜,汉代时已称箸,明代开始称筷。《礼记·曲礼上》提及羹之有菜者用梜,《急救篇》说:箸,一名梜,所以夹食也,《礼记》郑玄注梜,犹箸也。《云仙杂记》载:向范待侍,有漆花盘,科斗箸,鱼尾匙。

《儒林外史》第二十二回走堂的拿了一双筷子两个小菜碟又是一碟腊猪头肉。沈从文《从文自传·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边街又有小饭铺门前有个大竹筒插满了用竹子削成的筷子。

民间关于筷子的传说也不少,一说姜子牙受神鸟启示发明丝竹筷,一说妲己为讨纣王欢心而发明用玉簪作筷,还有大禹治水时为节约时间以树枝捞取热食而发明筷子的传说。普通筷子的长度约为22-24厘米左右。筷子有很多工艺品,在设计方面融入了更多的传统工艺,从而也成为人们收藏的选择,并且也深受外籍人士的喜爱。

筷子

明陆容《菽园杂记》云:吴俗舟人讳说,住与箸谐音,故改箸为快儿。因为吴中船民和渔民特别忌讳箸,他们最怕船住,船停住了,行船者也就没生意,他们更怕船蛀,木船蛀了漏水如何捕鱼。在这种迷信谐音的思想指导下,故见了箸反其道叫快子,以图吉利。明人李豫亨在《推蓬寤语》中说得更明白:世有讳恶字而呼为美字者,如立箸讳滞,呼为快子。今因流传已久,至有士大夫间亦呼箸为快子者,忘其始也。虽然明代已有人称箸为快,但清康熙并不承认民间将快加了竹字头的筷字。这可以从《康熙字典》中仅收录箸而不收筷得到证明。但皇帝也难以抵挡民间怕犯忌,喜口彩的潮流。在《红楼梦》四十回,在贾母宴请刘姥姥一段中曹雪芹三处称箸,两次呼筯,而四次直接写明筷子。

当今社会,筷子的称呼已习以为常,但专家学者在书法、诗词作品和文章中依然称筷子为箸或筯,并没有如《推蓬寤语》所言忘其始也。

最早使用象牙筷的君王

我国是筷箸的发源地,用箸进餐历史悠久。古籍《韩非子·喻老》筷子 载: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司马迁在《史记·宗微子世家》亦云纣为象箸,箕子叹曰:彼为象箸,必为玉杯;为玉杯,则必思远方珍怪之物而御之。舆马宫室之渐自此始,不可振也。这虽是对纣王生活奢侈而引起朝臣恐惧的陈述,但却从象牙筷所引起的宫廷事件中,为我们追溯箸的诞生与发展提供了最有价值的文字史料。纣为商代末朝的君主,以此推算,我国公元前1144年前后,也就是说我国在三千一百多年前已出现了精制的象牙箸。

也有人怀疑古籍纣为象箸的记载,他们认为河南河北等地根本无象,何来牙箸?据考古学家发现,在出土的商代甲骨文有象字,还有茯象和来象的记载。《吕氏春秋·古乐》中也有商人服象之句。据《本味篇》载:旌象之约,就是说象鼻也是一种美食。由此可知殷商时代中原野象成群。正因商代有象群遭到围猎,才有纣为象箸的可能。

筷子在我国的使用记录一直都是有文字的记载,而缺乏实物的佐证,在中国厨房文化博物馆收藏的一个古代汉灶中发现筷子的浮雕,弥补了筷子实物佐证的空白,是已知唯一的实物佐证,其精致程度足可以和现代的筷子相媲美,堪称当代国宝,具有极高的历史研究价值,通过这个筷子的浮雕不仅能证明在汉代时期人们就已经在使用筷子,而且更能反映出当时人们富足的生活条件和多样化的生活方式。

折叠传说姜子牙

这一传说流传于焦作市的孟州等地,《怀庆府志》卷23《人物·流寓》引《史记》筷子在汉灶中的实物发现载:吕望(注:姜子牙也称姜太公,本名叫姜尚,从其封姓也叫吕尚,号为太公望,因此史籍中又称其为吕望)尝屠牛于朝歌,卖饭于孟津。昔之孟津,今之孟县。由此可知,姜子牙在出山之前,主要就是在淇县至孟县这一带隐居。

传说姜子牙只会直钩钓鱼,其他事一件也不会干,所以十分穷困。他老婆实在无法跟他过苦日子,就想将他害死另嫁他人。

这天姜子牙钓鱼又两手空空回到家中,老婆说:你饿了吧?我给你烧好了肉,你快吃吧!姜子牙确实饿了,就伸手去抓肉。窗外突然飞来一只鸟,啄了他一口。他疼得阿呀一声,肉没吃成,忙去赶鸟。当他第二次去拿肉时,鸟又啄他的手背。姜子牙犯疑了,鸟为什么两次啄我,难道这肉我吃不得?为了试鸟,他第三次去抓肉,这时鸟又来啄他。姜子牙知道这是一只神鸟,于是装着赶鸟一直追出门去,直追到一个无人的山坡上。神鸟栖在一枝丝竹上,并呢喃鸣唱:姜子牙呀姜子牙,吃肉不可用手抓,夹肉就在我脚下…… 姜子牙听了神鸟的指点,忙摘了两根细丝竹回到家中。这时老婆又催他吃肉,姜子牙于是将两根丝竹伸进碗中夹肉,突然看见丝竹咝咝地冒出一股股青烟。姜子牙假装不知放毒之事,对老婆说:肉怎么会冒烟,难道有毒?说着,姜子牙夹起肉就向老婆嘴里送。老婆脸都吓白了,忙逃出门去。

姜子牙明白这丝竹是神鸟送的神竹,任何毒物都能验出来,从此每餐都用两根丝竹进餐。此事传出后,他老婆不但不敢再下毒,而且四邻也纷纷学着用竹枝吃饭。后来效仿的人越来越多,用筷吃饭的习俗也就一代代传了下来。

这个传说显然是崇拜姜子牙的产物,与史料记载也不符。

殷纣王时代已出现了象牙筷,姜子牙和殷纣王是同时代的人,既然纣王已经用上象牙筷,那姜子牙的丝竹筷也就谈不上什么发明创造了。不过有一点却是真实的,那就是商代民间以竹为筷。

妲己

这个传说流传于我市的温县、博爱及其山阳区的恩村一带。妲己是冀州侯苏护之女,苏护是温县人,其内都在今博爱县境内。苏护送妲己到朝歌去,途经恩村(注:古为恩州驿)住宿。直到现在,在恩村还流传着许多与之有关的故事。今恩村一街东南的瓮涧河西侧,曾有一大土冢,叫妲己冢或狐仙冢,当地人叫冢古堆。

传说商纣王喜怒无常,吃饭时不是说鱼肉不鲜,就是说鸡汤太烫,有时又说菜肴冰凉不能入口。结果,很多厨师成了他的刀下之鬼。宠妃妲己也知道他难以侍奉,所以每次摆酒设宴,她都要事先尝一尝,免得纣王咸淡不可口又要发怒。

有一次,妲己尝到有几碗佳肴太烫,可是调换己来不及了,因为纣王已来到餐桌前。妲己为讨得纣王的欢心,急中生智,忙取下头上长长玉簪将菜夹起来,吹了又吹,等菜凉了一些再送入纣王口中。纣王是荒淫无耻之徒,他认为由妲己夹菜喂饭是件享乐之事,于是天天要妲己如此。妲己即让工匠为她特制了两根长玉簪夹菜,这就是玉筷的雏形。以后这种夹菜的方式传到了民间,便产生了筷子。

这则传说,不像第一个传说充满着神话色彩,而比较贴近生活,有某些现实意义,但依然富于传奇性,也与史实不符。考古学家在安阳侯家庄1005号殷商墓中发掘出的钢箸(筷),经考证其年代早于殷纣末期的纣王时代,显然,筷子既不是纣王发明,也非妲己创造,应是更早的产物。

大禹

我国有一则民间传说,相传大禹在治理水患时三过家门而不入,筷子都在野外进餐,有时时间紧迫,等兽肉刚烧开锅就急欲进食,然后开拔赶路。但汤水沸滚无法下手,就折树枝夹肉或粉粢(米饭)食之,这就是筷箸最初的雏形。传说虽非正史,但因熟食烫手,筷箸因运而生,这是合乎人类生活发展规律的。

《礼记》郑注云以土涂生物,炮而食之。这是把谷子以树叶包好,糊泥置火中烤熟。有专家认为这种烤食法也推动了箸之形成。当先民把包好涂泥的谷粒置火灰中烤时,为使其受熟均匀,不断用树枝拨动,我们聪明祖先也就是在拨动原始爆米花的过程中得到启发,天长日久,筷箸的雏形也渐渐地在先民手中出现。

这当然是推测,因为新石器时代末期进入到夏禹时代还没有文字,当时无法记录箸之发明过程,但饮食专家的这些推测是不无科学道理的。

折叠发展人类的历史,是进化的历史,随著饮食烹调方法改进,其饮食器具也随之不断发展。原始社会,大家以手抓食,到了新石器时代,我们的祖先进餐大多采用蒸煮法,主食米豆用水煮成粥,副食菜肉加水烧成多汁的羹,食粥用上匕,从羹中捞取菜肉用餐匙极不方便,而以箸挟取菜叶食之却得心应手,所以《礼记·曲礼》说,羹之有菜用挟,其无菜者不用挟。郑玄注挟,犹箸也。由此可知,新石器时代羹为副主流,食羹用匙极不方便,以手来抓滚烫稀薄的羹,更是不可能的,于是箸便成了最理想的餐具。

总而言之,箸的出现,并不是孤立的。远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在仰韶文化遗址中,已发现了匕匙。当历史推进到新石器时代晚期,人的智慧有了一定的发展,生活条件也有所改善,单以匕匙进食已不能适应烹饪的进化,箸也就顺乎潮流而出现。不过四千年前的夏代,箸还处于雏形,后又经过数百年的不断演化,至商汤时代也就渐渐形成比虎口长一些的两根长短相同的小棍棍。继而发展到商代末期,纣为满足于自己君王奢侈的高贵生活需要,而下令猎象锯牙而制成象箸。

因箸的诞生史无记载,只能根据一些专家的种种推论和旁证来追溯占箸的产生,但我们认为箸的如此出现是历史推衍的必然结果。

我们的祖先发明筷子与食物有关。中华民族很早就开始了农耕生活方式,主要作物是适应性强的谷子(黍)。黍类粮食有两大特点,一是颗粒小,二是粗糙的外皮不易被除去。在最初的时候,我们祖先可能是将谷粒(小米)捣碎煮粥食用的,往往还要掺杂一些野菜、树叶之类一起煮,以便改善口味,并节约粮食。据有人研究,茶字的原始意义是掺有野菜和树叶的粥状食物。至今在西北地区还有一种叫做油茶的食物,用羊油把面粉炒熟,再掺上一些甜杏仁之类的东西,食用时用热水一冲即可。在这里,油茶一词中的茶就是使用的它最原始的意义。广东人至今把吃早点叫做吃早茶,实际上也是使用的茶比较接近原始的意义。在湖南口音中,吃字读作恰,很接近茶字读音。在华北一些地区,把熬玉米粥称为擦黏粥,同样,擦与茶同音。这些现象都说明茶原本是一种食物。茶吃起来比较费事,其中的野菜和树叶之类会妨碍茶的流动,而不容易把茶喝进口中。这是我们的祖先发明筷子的关键所在。

西方人最早是游牧民族,食物是烤熟煮熟的肉块,可以切成小块拿在手中进食。印度人的主要食物是稻米,容易去壳,可以蒸煮成团,同样可以用手抓着是进食。我们祖先的日常食物是茶,是一种粘稠的半流质食物,不能用手抓着吃,也不能用手捞食影响其中的野菜和树叶。可能有一个聪明的古人顺手取来小木棍儿之类的东西试着把野菜或树叶拨入口中,这就是筷子的最初形式。筷子最早的称呼是箸,箸字的繁体写法是筯。从读音和字形上,就可以看出,筷子最原始的作用是帮助进食,并非必不可少的进餐工具。但那时的小木棍儿之类还不能称之为筷子,筷子之所以称筷子,主要在于人们必需具有使用筷子的技术,而用筷技术则需经过刻苦练习才能掌握。我们的祖先发现用小木棍儿之类拨食茶中野菜树叶的方法之后,就会纷纷模仿,最后把小木棍儿的数量固定为两根。熟能生巧,古人们使用小木棍儿的技艺越来越高,直到把两根小木棍儿使得上下翻飞,巧得如同自己的十指一样灵活自如,筷子就诞生了。在这里,本人把筷子定义为两根小木棍及其使用技巧,两者缺一不可。

折叠编辑本段名称变更

箸如何变成筷子

不过,直到这个时候,箸还是只能称为箸,今人穿越回去要一双筷子是没人听得懂的。尽管直到今天,在汉语方言里,筷子还没有完全替代箸。从地图上看,现在只有东南沿海(台州、温州、厦门、漳州、泉州、福州、潮州)一带还保存了箸的说法。譬如属于闽南话的潮州话用箸,稍北的同属广东省的梅州客家话里已经是筷、箸并用,再往北到江西省境内的赣语区(南昌),就只有筷子一种说法了。这就暗示,从箸到筷子的转变,一定是先发生在靠北的地方。

汉语方言中的筷子说法(红色为箸)

是哪里先把箸叫成筷子的?答案是明代的吴中,也就是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一带(今苏南及上海)。筷子的说法,其实出于避讳。讲究避讳一直是吴地民间文化的一个特色,直到今天,上海话仍然把鹅说成是白乌龟,以避杀鹅(我)之讳。明代更是如此,陆容在《菽园杂记》记载,民间俗讳,各处有之,而吴中为甚。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此皆俚俗可笑处,今士大夫亦有犯俗称快儿者。 江南水乡的船家忌讳住,因而忌讳与之谐音的箸。故反其道而用之,将箸唤作快,寄托了人们对行船畅快无阻的美好愿望。

不过,就像陆容说的那样,明代快的说法仍旧只是俚俗可笑的民间用法,未能动摇箸的正统地位。明末清初的苏州才子冯梦龙(《三言》与《东周列国志》的作者)曾经编纂了以明代苏州方言为代表的吴语民歌集《山歌》,里面的《咏物四句·箸》就写有姐儿生来身小骨头轻,吃郎君捻住像个快儿能。这里题目和正文采用了具有雅与俗之别的箸和快儿。

到了清代,随着南北文化的交流,快的说法向各地扩散并进入通语。赵翼在《陔馀丛考·呼箸为快》里就说俗呼著为快子,已经不提具体是哪里的俗了。嗣后,人们出于造字的习惯定势,根据汉字以形表义的功能,很自然地为这个来自于吴方言的名词增加义符而成为筷子。在清代中期成书的《红楼梦》里,筷子的用法已经看不出什么鄙俗色彩,从凤姐到贾母都说筷子。在书面的使用频率上,箸也有江河日下之势,《红楼梦》里箸对筷子尚是28:4的巨大优势,到了晚清的《官场现形记》里,两者的比例已经反过来变成4:12。至于近代小说如《金粉世家》里,筷子在书面语里也取代箸的大局就已经确定了。

筷子取代箸的最后一幕是其的英语翻译。筷子曾经令初来中国的西洋人大为惊叹,万历年间的传教士利玛窦对明末频繁举行的宴会上繁琐而慎重的礼仪、精致而铺张的饮食及其器具倍感新奇,尤其使其感到震撼的是中国人吃东西竟然不用刀叉,而是用很光滑的筷子,轻易地就能把任何种类的食物放入口内,包括煮鸡蛋。但这位与徐光启一道将几何、直角、锐角、钝角等数学术语引入汉语的学者却忘记了将箸或筷子的称呼介绍给他的欧洲同胞。直到两百多年后,流行于上海租界的洋泾浜英语(Pidgin English)始将筷子译作chopstick,意为很快的棍子。虽然翻译者未必了解当初改箸为筷的出典,却也歪打正着,不能说什么错误了。

筷子的筷字是怎么发展演变过来的呢?这个称谓起自明代,明人陆容所著《菽园杂记》一书记载:民间俗讳,各处有之,而吴中为甚。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原来,箸和住同音,船家最怕船抛锚停住,因此改称箸为快儿,意为让船快行。今因流传已久,至有士大夫间亦呼箸为快子者,忘其始也。日本人没有这种忌讳,因此日本把筷子叫作箸。筷子乃竹木所制,久而久之,后人就把快加了个竹字头,称作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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