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茶艺馆规章制度
1、上班准时,保持个人清洁工作,在对客服务中经常保持微笑,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2、负责茶楼部分的清洁打扫,餐用具、设施的摆放和维护;
3、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起到以身作则的带头作用;
4、管理和协调店面人员工作,监督店面卫生情况及员工工作状态,有很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5、妥善处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并能及时上报;
6、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2. 茶艺馆日常经营管理的内容
如何经营好茶馆
1. 如何提高茶楼营业额?
客流量与客人人均消费额直接决定了营业额的高低,所以要提高营业额需要从提高茶楼客流量和提高客人人均消费额两方面着手,加强培训服务人员推销技能和建立奖励机制。
2、茶楼营销活动一直在进行,却发现效果不大,究竟该怎样进行茶楼的营销策划?
茶楼营销策划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提高茶楼人气、知名度,推广茶楼产品、服务……
首先需看活动是否适应当地市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是否够?
有没有超值等。在活动的同时茶楼是否有提供令顾客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如若不能则事倍功半不说,且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3. 与同行竞争激烈,如何在竞争中取胜?
拥有长期稳定特色且适合的经营管理模式,勇于创新,在进步中求发展,使竞争成为良性竞争,取长补短,在借鉴中创新。
4. 茶楼位置不是很理想,是否在经营中弥补,如何弥补?
是的。需要在经营主题定位、产品特色和服务质量上下足工夫,再配合适当的营销划。
5.茶楼留不住老的客人,缺乏回头客,如何改善?
回头客几乎是茶楼能够长期稳定经营的重要支持者。要留住回头客除了在物质上的享受,产品的不断更新,更重要的是客人在餐厅消费时附加值,主要表现在对客人消费习惯的了解和尊重,对客人的关心,以及站在客人立场为客人着想方面。
6. 如何塑造属于茶楼自己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最直观的表现就是企业的精神文化和凝聚力,企业文化的塑造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是需要日积月累和长久的沉淀。
7. 茶楼生意不错却总是没有盈利或盈利不多,问题出在哪儿,如何改善?
利润=营业额-支出
如果营业额稳定那就需要在支出方面找原因了。杜绝不合理支出和不必要的浪费,控制运营成本才是正确的解决之道。
8.如何降低茶楼运营成本?
首先要了解茶楼运营成本包含:原材料成本、人事成本、水电成本、工商税务成本等,按照正常的标准对照茶楼现需成本开支进行有效控制。
9. 茶楼管理出现很大问题,制度总是无法执行到位,感觉困难重重,如何改善?
制度是否完善是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有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制度的执行者是否按照要求去执行,执行力度是否到位?而所有人员是否已经明确执行标准……
10. 茶楼工作人员流动过于频繁,对茶楼经营不利,但不知道如何能改善?
行业需要决定了其非一般企业的流动性,创建公平公正的工作平台,完善茶楼内部管理制度,塑造企业文化,留住员工的心。同时也需要挖掘和培养人才,储备人力资源。
3. 茶艺馆管理规章制度
1.多干活,积极热情,勤快点没坏处,少凑一堆聊评头论足他人的话题。
2.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从事这行,提升这行的专业知识。
3.按茶楼规章制度办事。
4.了解茶楼不同岗位不同职责,毕竟你不想只当个初级工作者吧?缺哪学哪,换角度看每个人工作职责提升会更快。
4. 茶艺馆规章制度范本
1.
组织本店的日常工作,对员工进行服务培训,督导员工按照操作标准及服务流程开展工作,确 保服务质量。
2.
检查协调好下属工作情况。
3.
根据客情安排好开餐前准备工作。
4.
严格检查员工服务规范的执行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 茶艺馆规章制度内容
河南省餐饮行业经营行为规范,是在河南省开设的餐饮企业、机构经营活动的行为和准则。本规范按照国家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及《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和其它相关法规、标准制定。本规范的实施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管理、监督、协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规范适用于在河南省开设的各种经济成份的餐饮企业、个体餐饮经营者及其它行业、团体附设的餐饮机构。第二条 河南省餐饮行业的概念是指所有依法开设的以固定场所、固定地点、从事餐饮产品的经营与服务活动的团体与自然人。包括饭店、酒店、饭庄、酒家、酒馆、茶楼、酒吧、咖啡厅、中西式快餐店、快餐点和宾馆、旅栈业、娱乐业、休闲度假业的附属餐厅与机关、院校等各类团体附设的餐饮机构,以及专业从事外送餐饮产品的企业。第三条 所有从事餐饮产品经营活动的团体与个人都是餐饮经营者,负有遵守所有涉及餐饮经营活动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社会公序良俗的责任及义务,并承担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第四条 餐饮经营者依法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范围内,为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消费者利益所进行的管理、指导、监督和协调。第五条 餐饮经营者依法进行的经营活动和应获取的商业利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不受任何部门、团体、个人的干涉、危害、影响和剥夺。受到各类违规、违犯侵害和不合理行为干予的、餐饮经营者有单独进行或通过行业协会进行交涉抗争、诉讼的权力。第二章 企业设立第六条 餐饮企业的设立应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申请登记,完备手续,做到依法开设。第七条 餐饮企业的开设应符合环保要求,排烟、排污、垃圾不影响周边、四邻的生产、生活环境,设施、设备应符合安全、环保的要求。并配备相应同档次的盥洗间与其它卫生服务设施。第八条 餐饮企业应具备完好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通讯、报警设施、公共图形警示标识与重点部位的防护措施。第九条 餐饮企业内部应有合理、明确的功能区的划分,粗加工间和清洗、消毒间必须单设。加工、生产环节所占用的面积最低不应少于总面积的30%,以保证生产、加工活动能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第十条 餐饮企业是以餐饮产品的加工、销售、服务为主体活动的企业,可为消费者提供餐前、餐中、餐后所需要的其它娱乐活动的服务。但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其它活动。第三章 经营活动第十一条 餐饮经营者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商业职业道德,并从本企业实际出发,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规章企业标准,使经营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此类制度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悖。第十二条 餐饮经营者的对外宣传要实事求是,真实反映企业的服务质量与技术水平,任何声明、告示,承诺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加以兑现,做到诚信经营。第十三条 鼓励在保证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企业利益的前提下的合理竞争,杜绝损害行业利益及针对特定企业对象的不正当竞争。第十四条 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国家保护动、植物及制品,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化学添加剂、着色剂,国家允许使用的不许超标。不得使用未经检疫部门检疫的肉类制品及泔水油、口水油和其它可能危害公众健康的原料、制品。第十五条 遵守价格法,常年供应的品种应在菜单、菜谱上明码标价。时令鲜品的浮动价应在店堂挂牌标价,所供应的产品价格应稳定在符合本企业等级规模的水平上。第十六条 餐饮的消费结算单应项目明确,价格与总金额明确,并应向消费者出示。餐饮经营者应在价目表、牌处标明管理部门、价格监督部门的电话。保证顾客的投诉权力。第十七条 餐饮经营者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安装税控机。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并定期校验,保证计量准确。第十八条 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建立本企业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与细则。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上报卫生部门,并保护现场与嫌疑食品。第十九条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调离岗位。患有其它可能会影响食品卫生疾病的应令其休息,痊愈方可上岗。第二十条 餐饮经营者应加强对泔水、厨房垃圾、包装物和其它废弃物的管理与回收。并对回收者的身份及用途有登记、备案。高档酒类、饮品的包装应及时销毁,不得变卖。第四章 劳动关系第二十一条 餐饮经营者有按《劳动法》和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员工的工作时间、相关报酬、休息、学习和在企业中、工作时间中、企业提供的休息环境中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与义务。第二十二条 餐饮经营者不得强迫员工从事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行规、行约、社会公序良俗的生产、经营、服务及其它活动。第二十三条 餐饮经营者必须与员工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执行,并可收取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餐饮经营者有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行规、行约、公序良俗对员工进行管理、教育、奖惩的权力。第二十五条 餐饮行业实行小时工资制,餐饮经营者应根据当地有关最低生活保障线、最低工资的规定和社保、医保的要求,对工资进行核定与项目分解。法定假日的加班工资发放应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标准。第二十六条 餐饮经营者有要求员工保守本企业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的权力,但必须以合同形式加以明确规定。第二十七条 餐饮经营者对违犯双方合同约定的员工,出卖本企业或个人所有的商业机密、知识产权的员工,对造成质量事故、破坏企业设施、设备、贪污、盗窃的员工有提起仲裁或诉诸法律的权利。第五章 企业责权第二十八条 餐饮经营者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承担应负责任,照章纳税。合理承担企业与个人应缴纳的费用。第二十九条 餐饮经营者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消费环境、服务设施和有质量保证的食物、饮品。50人以上的大型团体消费、集中聚餐应对食物、饮品留样72小进备案。第三十条 餐饮经营者所提供的产品与各类服务的价格有接受消费者问询、计量的责任,须接受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协会对质量、卫生问题投诉的调解、处理。第三十一条 餐饮经营者应保证消费者在企业提供的消费场所中、消费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不能提供的内容应在消费场所公示,并提醒顾客自身注意。应劝阻消费者过量饮酒,对醉酒者应给以关怀、帮助,使其平安离店,亦可通知单位、家庭或公安部门处理。第三十二条 对于消费者要求解决的当日消费争议,应及时处理,对于非当日的,应要求消费者出示是日消费的手续或证明再予处理。第三十三条 对于消费者在已经知晓企业不予负责的财产安全问题上出现的财产损害,企业不予负责,但可帮助提交有关方面解决,并提交免责申请与经过报告。第三十四条 对于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因过量饮酒或其它纠纷在消费者之间发生纠纷,造成消费者自身财产、人身伤害的,企业不予负责,但应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处理,并提交免责申请、过程报告。第三十五条 餐饮经营者对于消费者因醉酒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本企业员工、财产伤害、重大损失的;有要求消费者赔偿或诉诸法律的权利,但应视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或公安部门到场。第三十六条 餐饮经营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本行业行规、行约制定本企业对消费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与服务事故的赔偿标准与金额。并在厅堂公示或告知消费者,一般菜品中异物赔偿不超过菜品实值的100%。餐具、酒具缺损造成顾客受到轻微伤害的,赔付不超过实际医疗费用和其消费值的100%。第三十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和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后果的,应及时报卫生、防疫部门和行业协会,并积极协助调查,接受处理。第三十八条 餐饮经营者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食品,进入本企业实施消费活动,但须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餐饮经营者同意消费者自带酒水、食品在本企业进行消费的,不应收取开瓶或其它费用。但可以对消费者自带的酒水、食品留样备案72小时。未留样备案的,不免除由此引起的食品卫生责任。第三十九条 餐饮经营者必须接受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对于所有经营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涉及的劳资合同、供求关系、消费纠纷、企业竞争、对外宣传等问题的管理、检查、调解处理。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可直接与餐饮经营者协商解决,亦可向消费者协会、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投诉,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 餐饮经营者、餐饮业从业人员在发生劳资纠纷、合同纠纷或遭遇不正当竞争时,如相互协商未果,可向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提出申诉,亦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二条 河南省餐饮行业协会有对本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督的责任,并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协助处理各类申诉、纠纷。第四十三条 河南省餐饮行业协会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对餐饮经营者从业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各市协会、会员单位、个人,对有关问题进行调解处理。第四十四条 本规范由河南省餐饮行业协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 本规范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
6. 茶艺室规章制度
茶艺室规章制度
一、轻轻进入茶艺室。
二、爱护茶艺室内的卫生。
三、茶艺用品摆放整齐,展品、装饰画等禁止触摸。
四、茶艺室内保持安静,懂茶礼。
五、操作要做到“二轻一慢”(操作轻、说话轻、动作慢)。
六、节约茶叶,注意用水和用电安全。
七、如有突发情况,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