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等方面属性,一般为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物质文化遗产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或者不可移动之建筑、壁画、雕塑等。
文化遗产的物质和非物质区分,其实在如今的国际学术界已经有逐渐模糊的趋势了。一般来说,不论是可移动文物还是不可移动文物,其物质的存在有其艺术性,而非物质的属性则应具有文化性。对于任何的文化遗产,物质与非物质两种属性正如硬币的两面一般是不可分割的——脱离了物质,任何的精神属性都失去了载体;脱离了精神属性,文化遗产就不成其为文化遗产了。
举例而言,波兰华沙城,其之所以成为文化遗产,是因为从物质上来说,该城的重建水平极高,可以说基本复原了被毁古城的原貌;而从非物质来说,是因为华沙人民在战争之后,凭借着存留的画作、图纸甚至是每个人的零星记忆,将消失了的华沙重新呈现在世人面前的爱国主义精神。也就是说,没有非物质属性的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