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茶叶标准与法规
第一条 为了保护茶叶购销合同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调产、供、销之间的关系,搞活经济,安排好茶叶市场,促进茶叶商品生产的发展,根据国务院(1984)15号文件发布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1)条
第二条 茶叶购销合同是实现茶叶商业企业(包括加工)之间,商业企业与茶叶生产单位、茶叶生产者之间购销活动中相互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手段。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村乡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之间签订的茶叶购销合同,个体经营户、农村社员、重点户、专业户同法人之间签订的茶叶购销合同,也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订立茶叶购销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
2. 茶叶标准与法规实训总结
榷茶和茶马互市,是我国宋代乃至明清茶政的两项主要内容。所谓“茶政”,无非也就是国家对茶叶生产、贸易、税收等所颁布和制订的一些规定、制度、法令和政策等内容的总称。
换句话说,茶政也即政府对茶叶生产、运销的一种干预,是茶业一定发展的一种标志。如前所说,我国最初的茶政,建之于唐。
据考证,我国也即唐代的茶政,是从贡茶和征收茶税所开始的。
以贡茶和税茶的时间来说,贡茶比课收茶税的时间似乎还要早些。所以,如袁高和李郢等关于茶山贡茶诗中吟及的“阴岭芽未吐,使者牒已频”;“陵烟触露不停采,官家赤印连帖催”等诗句所示,这些贡茶的诏谕和碑文,也即构成我国最早的茶叶法规和茶政内容。
关于唐代税茶的情况,上节已经介绍,自裴休十二法提出以后,我国茶叶的法制,相对进入了一个比较稳定的阶段。但至唐末和五代,茶叶法制又复大乱。如后唐李禀时,“于各要冲设税茶机构,自湖南至京(今洛阳)六七区纳税,以至商旅不通”。所以,入宋以后,一为国用未丰,需增加茶税收入;其次也为革除唐朝以来茶叶自由经营收取税制的种种积弊,故从北宗初年起,就逐步推出了茶叶官营官卖的榷茶制度和边茶的茶马互市这样两项基本国策。
或许有人会说,榷茶和茶马互市,不是在唐代就有了吗?是的,唐文宗时,王涯为司空,兼任榷茶使,大和九年十月颁令榷茶,但十一月王涯被杀,榷茶刚刚开始就夭折了。所以,榷茶和茶马互市,虽提出和见之于唐,但实际成制于宋。
1.榷茶的实施。榷茶是一种茶叶专卖制度,实质上也是一种茶叶税制。实行榷茶,一般寓税于中,不再设税。其实不是不税,本身首先把税利就考虑计算在内了。但是,国家或官府对榷茶之利,还不限于茶税,他们在垄断茶叶生产和贸易的过程中,通过低价向农民收购,高价向商人售出的手法,一买一卖,转手之间,除税额以外,还取得了惊人的差额;这也是其与茶税又同又不同之处。
宋代榷茶制度,前后有不少变化。但是,大体来说,宋朝榷茶的规定是,园户(山区种茶的农民)生产茶叶,先向附近的山场兑取“本钱”,采制以后,以成茶折交“本钱”;多下来的茶叶,不准卖给别人,要悉数出售给山场。至于茶商买茶,也一改过去向产区农民直接收购的习惯,而是先向榷货务交付金帛,然后凭券到榷货务货栈和指定的山场兑取茶叶再运销各地。
宋代榷茶,始于乾德二年(964),是年诏在京、建、汉(汉阳)、蕲口(今湖北蕲春)各置榷货务开始榷茶。第二年,又以苏晓为淮南转运使,“榷舒、庐、蕲、黄、寿五州茶货,置十四(一作四十四)场,一萌一蘖,尽搜其利”。
这是宋代开始榷茶的情况,其榷货务和山场不断变更,直至太宗太平兴国年间,才相对稳定为六务十三场。其六务为江陵府(今湖北江陵)、真州(江苏仪征)、海州(江苏连云港)、汉阳、无为和蕲口。十三场是蕲州的王祺、石桥、洗马、黄梅,黄州的麻城,庐州的王同,舒州的太湖、罗源,寿州的霍山、麻埠、开顺口和光州的商城、子安等。
宋朝是一个长期在辽、金和西夏侵扰、威胁下被侮苟安的朝代。所以,作为其敛财来源之一的榷茶制度,也常随政治和军事形势的变化而有所变动。
如最初的榷茶,只限江淮和东南一带,川峡、广南,听民自买自卖,禁其出境。但是,至嘉祐四年(1059),废榷茶改行通商法(徽宗崇宁后又复榷东南茶叶)。至熙宁七年(1074)“天下茶法既通,而两川独行禁榷”;也即全国其他地方可随便买卖,原来不榷茶的川峡一带,反倒增设提举司,“榷川茶以换取边马”实行起榷茶来了。
再如商人向榷货务购茶,先前只须交付金帛,雍熙后,由于兵战需要,就改令商人输粟京师,或纳粮于边塞,然后再按值付券,准予兑卖荆湘、江淮茶叶;这也即北宋时一度所推行过的贴射,三说和四说诸法。
总的来看,宋代榷制,在徽宗以前,变化较多且乱,崇宁四年(1105)推行引制以后,开始比较稳定下来。引法分长引和短引两种。长引在商人交纳银钱边粮以后,由榷货务发引自买于园户,然后返销引面注明的远方州军。短引只限于产地和邻近州县出售。
崇宁以后,南宋、元、明和清代,虽然有时也短期实行过税茶或其他榷制,但基本上都仿效和沿用北宋这种引制,直至咸丰(1855—1866)以后,清廷被迫允许外商在我国腹地开厂设栈,引法渐废,榷茶才最后为厘金和其他捐税所替代。
2.茶马互市的成制。茶马互市,是我国唐宋至明代时在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施行的一种以茶易马的贸易制度。我国内地有茶缺马,北方和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又多马和无茶,故我国历史上的边茶贸易,长期就多采用以茶易马或以马换茶的交换形式。
从文献资料来看,早在唐代,就有“回纥驱马市茶”的记载。但是,不说唐代,即便五代和宋朝初年,这种茶马交易,也未成为定制。因为至宋朝初年,与边疆少数民族博马,主要还是用铜钱。至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盐铁使王明才上书:“戎人得铜钱,悉销铸为器”,这样乃设“买马司”,正式禁止以铜钱买马,改用布帛、茶药主要是茶来换马。这可能也是我国由国家最早制定的茶马互市的政策。在设买马司的同时,于今晋、陕、甘、川等地广开马市,大量换取吐蕃、回纥、党项等族良马。神宗熙宁七年,在四川也推行榷茶,于川(成都)、秦(甘肃天水)分别设立茶司和马司,专掌以茶易马之务。
南宋时,吴曾在《能改斋漫录》中形容说:“蜀茶总入诸蕃市,胡马常从万里来”,就是描写熙宁建立茶、马司以后的情况。至“绍兴初,陕西失守,……乃奏合四司为一司”;即朱高宗赵构,诏并川秦茶马四司为都大提举茶马司。
所谓都大提举茶马司,《宋史·职官志》称:“掌榷茶之利,以佐邦用;凡市马于四夷,率以茶易之。”此机构设立以后,南宋茶马互市的机构,就相对固定为四川五场,甘肃三场这八个地方。川场主要用来与西南少数民族交易,所换马匹,大都用来作役用。秦场全部用来与西北少数民族互市,所博马匹高大健捷,主要用之以为战马;这也是当时茶马互市的重点所在。
元朝不缺马,边茶主要以银两和土货交易。明代初年,恢复茶马互市,一直延续到清代中期,才渐渐废止。由上述榷茶和茶马互市,我们从茶政的建设上,同样也能看到宋代在我国茶业史上所具的承前启后的作用。
3. 茶叶标准与法规pdf下载
db好。
DB是地方标准,GB是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又称为区域标准,对没有国标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属于四级标准之一。国标分为强制性国标(GB)和推荐性国标(GB/T)。强制性国标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标;推荐性国标是指生产、检验、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标。
4. 茶叶标准与法规期末考试
建议咨询俄罗斯海关确认,但据了解带茶叶有限制,主要是针对量的限制,而且最重要的是不超过二十公斤。如果超过就需要进行托运,出关的时候,茶叶是要报,但是如果是出境旅游就没有限制。
茶叶属于农产品,无论是否密封按法规均需申报,只要申报了都可以带。国外采取的是抽查方式,带个一两盒茶叶无所谓,毕竟现在老外也都知道中国人的茶叶是用来干嘛的了。
5. 茶叶标准与法规pdf百度云
茶叶要有企业生产标准的,依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0号令)和有关茶叶卫生法规、标准制定出相应的企业生产标准。
6. 茶叶标准与法规的区别
茶叶标准化优的重要性
1. 标准化对于企业的意义——铸造大品牌
中国人常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标准,就是“规矩”。茶叶行业以散茶为主的局面已经过去,完备的茶叶标准,在市场经济法规以及世界贸易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茶叶标准化对于生产者及生产国来说,是提高产品质量的保证,是创造和培育品牌的关键,是技术推广和产品创新的关键,更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茶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是就是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清洁化。这样才能让茶叶行业健康发展与世界接轨成就世界名牌。
2.标准化对于经销商的意义——建立良好商家信誉
经销商选择标准化生产的茶企品牌,在经营过程中标准化产品质量有保证,不用担心下一批茶叶品质质量;企业能提供强大的品牌背书以及品牌影响力,经销商也能给消费者建立良好的商家信誉。同时,经营标准化品牌茶也能提升店铺的整体形象。
3. 标准化对于消费者的意义——放心二次购买
茶叶从种植、加工、生产、品质标准化生产后,能让消费者对食品质量放心;同时品质标准化后,能增加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可度,减少消费者的在消费过程中担心选错茶、选不好茶等疑虑。这样,消费者二次消费时就不必再先品后购买了,就可直接选择邮寄、快递等方式购买,也不必担心再次购买茶叶的品质,同时也增加了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
7. 茶叶标准与法规概述培训
1、职校、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2年店铺从业经验;
2、具有丰富的市场营销知识及商品知识,熟悉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有良好的组织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培育良好的店铺工作氛围,能有效激励团队士气;
4、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带领团队达成店铺销售目标并能积极正面的处理员工问题;
5、较强的内外协调能力和公关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及言语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
8. 茶叶标准与法规知识点
按饮料瓶的材料分有金属材料、玻璃材料、塑料材料、纸材料。按照形状来分,分为圆柱形、方形和不规则形等。故答案为:按饮料瓶的材料分有金属材料、玻璃材料、塑料材料、纸材料。按照形状来分,分为圆柱形、方形和
GBl0789《饮料通则》的分类,我国饮料可分为:碳酸饮料(汽水)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饮用水类、茶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风味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固体饮料类以及其他饮料类十一大类。
碳酸饮料类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饮料,包括:可乐型、果汁型、果味型以及苏打水、姜汁汽水等。
果汁和蔬菜汁类是指用水果和(或)蔬菜等为原料,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饮料,包括100%果汁(蔬菜汁)、果汁和蔬菜汁饮料、复合果蔬汁(浆)及其饮料、果肉饮料、发酵型果蔬汁饮料等。其中果汁和蔬菜汁饮料的果汁或蔬菜汁含量须在10%以上;水果饮料果汁含量须在5%以上。
蛋白饮料类是指以乳或乳制品、或含有一定蛋白含量的植物的果实、种子或种仁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饮料,包括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蛋白饮料。其中,含乳饮料又包括配制型含乳饮料和发酵型含乳饮料,这两类含乳饮料中乳蛋白质含量须在1%以上;含乳饮料也包括乳酸菌饮料,乳酸菌饮料乳蛋白质含量须在0.7%以上。植物蛋白饮料包括了豆奶(浆)、豆奶饮料、椰子汁、杏仁露、核桃露、花生露等,其蛋白质含量须在0.5%以上。
饮用水类是指密封于容器中的可直接饮用的水,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其他天然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及其他饮用水(如调味水)。
茶饮料类是指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茶粉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饮料,包括茶饮料(茶汤)、调味茶饮料、复(混)合茶饮料等。其中调味茶又分为:果汁(味)茶饮料、奶(味)茶饮料、碳酸茶饮料。
咖啡饮料类是指以咖啡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咖啡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饮料,包括浓咖啡饮料、咖啡饮料、低咖啡饮料。
植物饮料类是指以植物或植物抽提物(水果、蔬菜、茶、咖啡除外)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饮料,包括食用菌饮料、藻类饮料、可可饮料、谷物饮料、凉茶饮料等。
风味饮料类是指以食用香精(料)、食糖和(或)甜味剂、酸味剂等作为调整风味的主要手段,经加工制成的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饮料、茶味饮料、咖啡味饮料等。
特殊用途饮料类是指通过调整饮料中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或加入具有特定功能成分的适应某些特殊人群需要的饮料,包括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能量饮料等。
固体饮料类是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等固态料的供冲调饮用的制品,如果汁粉、豆粉、茶粉、咖啡粉(速溶咖啡)、果味型固体饮料、固态汽水(泡腾片)、姜汁粉、蛋白型固体饮料等。
《中国软饮料分类标准》中的功能饮料,包括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和其它特殊用途饮料三类。所谓营养素饮料是指人体日常活动所需的营养成分,这种饮料以脉动为代表,而运动饮料含有的电解能很好地平衡人体的体液,以劲跑、维体等为代表;特殊用途饮料2013年市场主流的主要就是以红牛为代表的能量饮料,主要作用为抗疲劳和补充能量。2013年国家把功能饮料划入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监管,2013年还没有制定相关功能饮料法规,其标准也尚未出台。我国仅少数功能饮料取得保健食品身份,大多数的功能型饮料均不属于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