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食用农产品(茶叶食用农产品包装标准)

山里向茶 2022-12-07 07:28 编辑:admin 105阅读

1. 茶叶食用农产品包装标准

1、食品安全法规定茶叶需要标示等级。

2、根据相关法律法定,茶叶生产厂家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应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3、对于精制茶叶,还需要实行申请市场准入制度的QS认证。

2. 茶叶包装标识贮运标准执行

   执行标准就是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等相关部门组织制定的食品卫生标准。 例如:《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茶是全球公认的健康天然饮料,被世界粮农组织称为“仅次于水的人类健康饮料”。茶也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我国走向世界的纽带。为了促进茶叶的生产、贸易、质量检验和技术进步,我国从新中国成立起就开始以实物标准样的形式逐步建立茶叶标准,20世纪80年代,国家和地方等有关部门逐步发布、实施了各类茶叶标准。2008年3月,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成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茶叶标准体系,更好地推动茶叶标准化工作。经过各部门几十年来在标准化方面的工作,我国现已初步建立了茶叶标准体

  茶叶产品标准号指的是,茶叶生产标准执行号,如:普洱茶是按照《GB/T22111-2008》国家标准生产、运输、储存,除此之外,要注意区别唛号,唛号为4~5个数字,如7542,前两位为该款茶的配方年份,第三位为原料等级,末尾一位为生产茶厂的编号。

        我国现行有关茶叶标准内容包括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和包装、贮运标识、标准。

        其中有国际标准,出口商品茶标准、国内商品茶标准。

3. 茶叶绿色食品标准

代用茶国家标准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

代用茶国家标准

代用茶国家标准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46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量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20769 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2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1055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4. 茶叶包装国家标准

福鼎白茶的执行标准为《GB/T22291-2017》,该标准适用于白茶栽培、生产、加工、储存、审评等各方面,同时新执行标准增加术语和定义,产品增加了寿眉,另外对茶叶的定义、特征做了详细的补充和说明。

变化如下:

——调整部分引用标准;

一一增加术语和定义;

——产品中增加“寿眉”并规定相应的感官品质和理化指标;

一一理化指标中增加水浸出物指标。

白 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茶的产品与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innaeus.) O.Kuntze的芽、叶、嫩茎为原料,经萎调、干燥、拣剔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

3、术语和定义

GB/T 144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白毫银针 Baihaoyinzhen

以大白茶或水仙茶树品种的单芽为原料,经萎凋、干燥、拣剔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产品。

3.2

白牡丹 Baimudan

以大白茶或水仙茶树品种的一芽一、二叶为原料,经萎凋、干燥、拣剔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产品。

3.3

贡眉 Gongmei

以群体种茶树品种的嫩梢为原料,经萎凋、干燥、拣剔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产品。

3.4

寿眉 Shoumei

以大白茶、水仙或群体种茶树品种的嫩梢或叶片为原料,经萎凋、干燥、拣剔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产品。

4、产品与实物标准样

4.1白茶根据茶树品种和原料要求的不同,分为白毫银针、白牡丹、贡眉、寿眉四种产品。

4.2每种产品的每一等级均设实物标准样,每三年更换一次。

5、要求

5.1 基本要求

具有正常的色、香、味,不含有非茶类物质和添加剂,无异味,无异嗅,无劣变。

5.2感官品质

5.2.1白毫银针的感官品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3贡眉的感官品质应符合表3的规定。

5.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

5.4卫生指标

5.4.1 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5.4.2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5.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感官品质

按GB/T 23776的规定执行。

6.2理化指标

6.2.1 试样的制备按GB/T 8303的规定执行。

6.2.2 水分检验按GB/T 8304的规定执行。

6.2.3 总灰分检验按GB/T 8306的规定执行。

6.2.4 粉末检验按GB/T 8311的规定执行。

6.2.5 水浸出物检验按GB/T 8305的规定执行。

6.3卫生指标

6.3.1 污染物限量检验按GB 2762的规定执行。

6.3.2 农药残留限量检验按GB 2763的规定执行。

6.4净含量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取样

7.1.1取样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生产、同一班次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一致。

7.1.2取样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

7.2检验

7.2.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和净含量。

7.2.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如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出入时;

c) 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时,应按第5章要求全部进行检验。

7.3判定规则

按第5章要求的项目,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7.4复验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规定加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标签

产品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 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

应符合GH/T 1070的规定。

8.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晒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4贮存

5. 茶叶食用农产品包装标准是什么

茶叶可以不用标示营养标签,遵循GB 28050豁免规则

GB 28050中第七条:

7 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下列预包装食品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生鲜食品,如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禽蛋等;

——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包装总表面积≤100cm2 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 的食品;

——现制现售的食品;

——包装的饮用水;

——每日食用量≤10 g 或 10 mL 的预包装食品;

6. 茶叶的包装标准

(一)茶叶包装标识是否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信息标净含量,规格型号等项目。

(二)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三)是否存在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官性状异常。

(四)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五)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是否伪造检,验结果或检验不合格情况。

7. 茶叶食用农产品包装标准规定

(一)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农产品必须包装,但鲜活畜、禽、水产品除外。  

(二)省级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农产品。

  符合规定包装的农产品拆包后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可以不再另行包装。

其他的农产品没有硬性的规定,可以包装也可以直接销售。有些农产品比如说茶叶、果实之类的可以进行简单的包装,但是包装的农产品的标签内容在《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包装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

8. 茶叶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茶叶加工条件与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茶树鲜叶加工而成的绿茶、红茶、紧压茶、花茶类的无公害茶叶。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5009.11-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5009.19-1996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7718-1994 食品中标签通用标准

  GB/T8302-1997 茶 取样

  GB8321.1-198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

  GB8321.2-198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二)

  GB8321.3-1989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三)

  GB8321.4-1993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四)

  GB8321.5-199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五)

  GB/T8321.6-1999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六)

  GB9679-1988 茶叶卫生标准

  GB9679-1989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14935-1994 食品中铅限量卫生标准

  GB/T17331-1998 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17332-1998 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3、鲜叶的加工条件

  3.1鲜叶盛装容器必须洁净、透气、无污染、不紧压,不得用塑料袋材料,运输、贮存时也必须清洁卫生。

  3.2鲜叶、毛茶收购应严格行验收标准,不得收购掺假,含有非茶类物质以及有异味、霉变、劣变的茶叶,或污染农药或其他物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茶叶。拼堆和堆放地点应通风、干燥、洁净、不得与化肥等其他杂物混合存放。

  3.3环境条件

  茶厂选址、厂区和建筑设计必须符合《中华我民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我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茶厂应远离粪池、垃圾场及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等各种现有的与潜在的污染源。

  3.4人员要求

  参与无公害茶加工厂人员上岗前和每一年度均须体检,健康合格者才能上岗。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4、包装材料

  无公害茶叶的包装料必须符合GB11680的规定。

  5、无公害茶的卫生要求

  无公害茶叶的卫生标准必需符合GB9679。

  5.1感官要求

  具有该茶类正常的商品外形及固有的色、香、味,不得混有异种物植物叶,不含非茶类物质,无异味,无异嗅,无霉变。

  5.2卫生指标见附表A,出口茶叶的卫生指标见附录A、附录B。

  6、检验卫生

  感官要求用感官方法检验,其余指标检验方法见附表A、附表B。

  7、检验规则

  7.1取样与组批

  7.1.1组批:请确定“批”的内容。

  7.1.2取样:按GB/8302进行

  7.2制定规则

  经取样检测,如查有一项指标未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

  8、标识

  无公害茶叶的食品标签必须符合GB7718的规定。

无公害 质量标准

9. 茶叶商品标准

GB/T 23205-2008 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3204-2008 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3193-2008 茶叶中茶氨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1729-2008 茶叶中硒含量的检测方法 GB/T 23376-2009 茶叶中农药多残留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3379-2009 水果、蔬菜及茶叶中吡虫啉残留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5009.176-2003 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 GB/T 23776-2009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5009.57-2003 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0. 茶叶食用农产品的标签样板

属于。

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未经过加工的产品。 增值税条例中的初级农产品包括: 一、烟叶。是以各种烟草的叶片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因加工方法不同,又分为晒烟叶、晾烟叶和烤烟叶。 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而成的烟叶;烤烟叶(复烤烟叶除外)是指在烤房内烘烤成的烟叶。 二、毛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 三、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鲜货、干货以及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连续进行简单保鲜、烘干、包装的鲜货和干货。 四、瓜、果、蔬菜。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瓜、果、蔬菜,包括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进行连续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渍品(以瓜、果、蔬菜为原料的蜜饯除外)。 五、花卉、苗木。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并保持天然生长状态的花卉、苗木。 六、药材。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通过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晾晒、切碎、等处理过程,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属于农产品。 不包括中药材或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炒、烘、焙、熏、蒸、包装等等工序处理的加工品。 七、粮油作物。是指小麦、稻谷(含粳谷、籼谷、元谷),大豆、杂粮(含玉米、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荞麦、大麦、元麦、燕麦、高粱、小米、米仁)、鲜山芋、山芋干、花生果、花生仁、芝麻、菜籽、棉籽、葵花籽、蓖麻籽、棕榈籽、其他籽。 八、牲畜、禽、兽毛,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动物毛和羽毛。